《法相寶典》戒律(連載三)
密教根本十四大戒
(「上師的證悟」一七九頁)

密教的戒律,應該比顯教更嚴格,密教一開始,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所以凡是金剛弟子,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而且要了了於心,一切戒律要盡力去遵守,永遠不破戒,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一條也犯不得的。

第一條﹕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

解釋﹕上師由於代佛傳法,是一體三寶,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平時就視師如佛。所以弟子在皈依前,就要好好去 解上師,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既然皈依了,就要敬師重師,如此才有功德,才有佛法成就。若譭謗,就犯了「密教根本十四大戒」第一條,墮金剛地獄。

若皈依上師後,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可以疏遠這位上師,再皈依真正的上師。但對原本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譭謗,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

第二條﹕對顯密律儀不遵守。

解釋﹕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這是防止佛教行邪為非的規律,如五戒、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密教金剛乘的弟子,顯密律儀就要守得住才可以。

第三條﹕對金剛兄弟起怨諍。

解釋﹕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同樣是金剛乘 ,不得起怨恨或鬥諍之心。所以真佛宗有「禮敬同門,尊敬上師」的戒律,特別重要。

第四條﹕忘失慈悲心嫉有情樂。

解釋﹕金剛乘的弟子,要有慈悲心,不可嫉妒。

第五條﹕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

解釋﹕以慈悲心來度眾生,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不怕困難,不可退卻,以眾生皆有佛性,去感動他,不能畏懼困難,失卻了菩提正念,而菩提發心,就是要度盡眾生的大發心。

第六條﹕譭謗顯密經典非佛說。

解釋﹕目前社會上,有很多人譭謗經典,說這本是偽經,那本又是偽經,在未明白前,最好不要妄論,因妄論就是譭謗,犯了戒也。

第七條﹕灌信不具授密法。

解釋﹕傳授密法的人,只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及入毗盧性海,由本尊認可。若無此二者認可,自稱上師,傳授密法,稱為「灌信不具」,沒有灌頂,信未立也,未得上師之實也,不得傳授密法。

第八條﹕損苦自蘊不如佛。

解釋﹕金剛上師如佛一般,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也是法王子,損害他人,惱苦自己,充滿五蘊之心,均不合佛的戒律。

第九條﹕偏廢空有不學空心。

解釋﹕空同有要並重,「空心」即「無心」,這法門也要修證,不得偏廢。

第十條﹕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

解釋﹕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其實不然。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去度化惱害眾生者。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及惱害眾生者,站在同一條線上,不得交成好友,互相嬉戲。

第十一條﹕自矜勝法忘失密意。

解釋﹕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以法力逞強,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救眾生、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

第十二條﹕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

解釋﹕真正的上師,要傳授真正的密法,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是障破善根,是犯戒的。

第十三條﹕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

解釋﹕修一切法,用一切法器,傳一切法,材料要齊備,始不犯戒。

第十四條﹕譭謗婦人慧自性。

解釋﹕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即平等觀之意。

以上十四條,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這種學法,是不如法的,是學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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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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