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園地》
荷蘭准許安樂死合法化

數十年來容許病患「安樂死」的荷蘭,國會 下議院十一月二十八日表決通過要讓安樂死合法化。荷蘭成為全球第一個正式立法允許安樂死的國家,最快明年可以實施。

根據這項法律,病患必須一再表明他們要求醫師施以安樂死的意願,而協助患者安樂死的醫師必須證明病人確實「讓病痛折磨到無可忍受的地步」,且沒有存活的可能。另外,協助安樂死的醫師必須先徵詢另一位醫師的專業意見,並且向一個督導委員會申請核准。這個委員會係由醫師、律師及倫理學專家共三人組成 。

這項立法也賦予醫師相當的裁量權,它明定病人可以用書面方式要求醫師為他做安樂死。若重症患者在立書後病情加重,以致身心耗弱、無法自行提出安樂死要求,此時醫師就有權自行裁量,決定是否要如患者所求執行安樂死 。

最後,它規定醫師必須以適當的方式結束病患生命。

至於小至十二歲的孩童是否可以接受安樂死,則因為備受爭議而排除於立法案。荷蘭去年有兩千兩百一十六名病患接受安樂死,但這是官方的記錄,咸信實際人數遠多於此。

荷蘭之外,瑞士、哥倫比亞、比利時也都容許病患接受安樂死,但無意將其合法化。在美國,安樂死則是非法行為。

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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