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文集推廣》
關於大燈文化的問答

問:大燈文化在宗內的定位是私人公司還是公家的?

答:此機構乃師尊以其著作權人個人的身份授權委託多元化出版其相關創作內容,在法律上採取保護著作權人本人的權益。任一組織與機構無法代理其本人,故大燈文化直屬著作權人委託,就像其它公司一樣,有其組織目標,只是目標不在高獲利、賺大錢,而是對外宣揚蓮生活佛的理念與精神。

大燈文化的財務報表於推廣會議中公開後,再呈報宗委會與師尊、師母。若有盈餘其利潤100%投入菩提事業。(部份提撥供養蓮生活佛)您說它是私人的公司還是公家的?

問:那麼為何不以「真佛宗出版社」繼續文集推廣,而要另立大燈文化呢?

答:因為真佛宗出版社隸屬於台灣地區密教總會項下所管轄,而大燈文化直屬於師尊、師母與宗委會,其運作的範圍是國際性的而非僅限於台灣。

目前大燈的業務範圍亦不只是臺灣地區,歐洲、北美、香港、澳洲等地亦向其進貨。而馬密總未來也將使用大燈所提供的軟片印刷,省去打字編輯校稿與設計等方面的資源重疊浪費, 可專注於行銷推廣的工作。

此外海外圖書館贈書計劃,有聲書CD電台託播,資源的免費提供及美國地區盧勝彥文集讀者俱樂部的企劃均有大燈的參與,因此其工作內容不宜由台灣地區的真佛宗出版社處理。

簡言之,師尊、師母與宗委會希望統籌資源,避免各地多頭馬車編印師尊著作,在長遠與對外功能的考量下,成立了大燈文化。

問:文集推廣工作畢竟是一項重大的事,有人說為何師尊不授權予上師團而隨便的授與一些在家居士?

答:這您就要請示請示師尊本人了。

不過很難想像的是弘法幹部以出家相或上師服對外交涉往來,談條件、殺折扣,甚或公關送禮應酬吃飯時,應如何完美演出?

據說慈濟基金會的弘法工作與入世的行政工作,是由出家眾與在家眾專業分工,合力完成,此點或可做為參考。

推廣工作除邀請各方面人員參加外,不斷將會議資料上呈宗委會與廣邀有心人參與,為的也是集思廣益。

問:那麼接下來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幫助文集的推廣呢?

答:諸善奉行,眾惡莫做,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師尊從來不會要求弟子該做什麼或該如何如何去做些什麼,因此,接下來,就讓我們大家「無為而為」了。

當然歡迎您與大燈文化聯繫,更實質的參與推廣工作。

大燈文化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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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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