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灣台南鹽水地下爆竹工廠2月25日傍晚發生大爆炸,現場建築物夷為平地。台南地方法院於28日凌晨零時許,將該爆竹工廠爆炸案工廠負責人徐吉明羈押。 徐吉明於2月27日下午主動向台南縣警察局新營分局投案,經警方初步偵訊後,於晚上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在檢察官施胤弘複訊後,認為徐吉明經營的地下爆竹工廠爆炸案造成六個人死亡,未來將面臨龐大賠償問題,而且此案發生後他有逃亡事實存在。 施胤弘指出,為了防範徐吉明串證、湮滅證據及再度逃亡之虞,他特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聲押。 台南地院27日晚上11時許召開合議庭審理,經一個多小時審理後,核定檢方的羈押聲請,徐吉明並隨即被送往台南看守所收押。 台灣於1986年至今年1月份,全台爆竹煙火工廠發生重大災害共造成150人罹難,其中非法(違章)工廠不論發生件數或民眾傷亡數據,都明顯高於合法登記工廠。 |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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