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娑婆寫真》
一灘血事件判決後續醫法學界代表盼深思

據中央社九月報導,弘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釋昭慧法師,下午特別邀請法、醫、學、佛等各界人士,除了論證事件判決的上訴與否,同時也廣泛闡談「一灘血」的省思,希望帶給社會更多元且深入的思維。

律師賴浩敏認為,就此事之「因果關係」來看,慈濟創辦人釋證嚴法師已極為嚴謹地保護當事人,並不涉及名譽誹謗;反觀法官拘泥於「有沒有保證金」的轉述文字,忽略了醫師不醫治緊急病人的事實,卻喪失了事件真實的意義─盡可能與社會真實一致。

賴浩敏大聲疾呼,站在一個法律人的立場,慈濟有上訴的必要。因為,如此判決無異是「國家損失」。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慈濟大學教授葉金川表示,在醫療史上,廢除保證金是一大進步,但卻是用無數人血淚換來,對於釋證嚴悲心建院及帶動保證金廢除,值得大大嘉許。

另一方面,葉金川今天也肯定,莊醫師在醫療貧瘠的花東奉獻。他強調,「保證金」是時代悲劇,大家應該記取教訓,尤其更應積極地落實健全醫療制度,相信這才是「尊重生命」的啟示意義。

佛教學者江燦騰表示,並不清楚法官判斷的邏輯,既然已認定為事實,卻又判決賠償,「如此歸納莊醫師是好人的邏輯,非常荒謬」。他認為,花蓮慈濟醫院的成立,讓「一灘血」事件演變成全國性話題,這是社會正義。

江燦騰強烈支持慈濟應該要上訴,藉此還原事實真相。

當代雜誌總編輯金?煒指出,這是兩造官司,事件追究至此,真相已經還原,無論勝負與否,都無關當事人的名譽損失。從長遠來看,「一灘血」風波已充分見證時代悲劇,並寫下慈濟偉大志業,「建構了令人圓滿的結果」。

律師王成彬以為,法律判決有其可議之處。首先,莊醫師與陳秋吟家屬已達成民法「委任契約」的默契,沒有理由拒醫。更何況,就醫事法二十一條所述,一位醫師在病人危急之際,應該先行就診,而非以「保證金」談判,或預估的「醫療費用」作為救治依據,顯然地,莊醫師已先違反了民法及醫療道德,釋證嚴並無傳述不當責任,兩造無因果關係。

此外,王成彬也引用好友的話,期許釋證嚴再上訴,真正扮演「安定人心」的角色。

釋昭慧強調,社會上對佛弟子都有相當偏見,「打不能還手、罵不能還口」,尤其是慈濟形象好,愈容易遭到欺負。

她進一步解釋指出,「釋證嚴見到一灘血而放不下人間痛苦,如此,不應為了符合輿論期待而放下」。

釋昭慧大聲疾呼,釋證嚴不可以放棄見證的歷史,社會雖然失序,仍然要勇於堅持「大是大非」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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