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長虹》
父母心(二)
文/巴西 長虹

生長在苦難的時代,為了生存,只差沒有易子而食,父母為了減輕生活負擔,小小年紀便把我賣給人當童養媳,當然日子也過得同樣艱難。記得十八歲那年除夕,養父母便把我們「送做堆」,但和一起長大的他就是不來電,那年除夕,他在外面賭博,好像躲避瘟神似地徹夜不歸。

十八歲對養父母來說,便是女大不能留的年齡,我被嫁給海邊的窮苦人家,當然不需經過我的同意,也不用體諒我的感受。

說我懵懂一點不為過,我嫁過去才發現先生是十足的智障,更不可思議的是,我還和他生下一位憨喜兒,面對兩個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恨自己的父母無情,硬是把我往火坑裡推。

自己的幸福由自己去追尋,我終於做出不人道的決定。記得那是一個寒冬的晚上,冷風吹得木麻黃颼颼做響,有如鬼哭神號,到處鬼影幢幢,我悄然離開海邊的人間地獄,對自己發誓,就是再落魄,也不再回頭。真的,我是吞了秤錘,鐵了心腸。

我在一家電影院當收票員,那個年代沒有電視,電影是唯一的娛樂﹔我走後不久,赫然發現報上登了警告逃妻的啟事,我的名字居然被刊登在上面。從此我過著道德與理智間做抉擇的日子,那曾是多少的煎熬與無奈。

舊時代再嫁是見不得人的事,對自己的未來不敢存有太多的憧憬,因為「再嫁」給人的印象是和「壞女人」劃上等號的。

蹉跎歲月,年華似水流,找對象的標準也越降越低,最後把一生的幸福當賭注,托付給一位常來看電影的老兵,每天面對愛吃檳榔、吸煙的他,還有那聽不懂的湖南話,這些年來我還是走過來了。

過了生育的年齡,我們希望能領養一個孩子,並不是為了傳宗接代,而是彌補膝下無子的空虛。

一位小女嬰來到我們家,可憐的父母因為食指浩繁才將女嬰托付與我們,我小時的悲劇又重新上演,只是換了一個年代,這是什麼因緣果報?總是綿綿無絕期。

孩子到學走路的年齡,才發現她是個瘸子,走路踉踉蹌蹌。我想是上蒼給我的懲罰,我曾經拋夫棄子,今天才會有此報應。說真的,我明白這是輪迴業報,因此我默默地接受這個事實,不曾起過憎恨心,因怨恨心不起,才能視眾生平等無別,從而遠離煩惱,能隨遇而安。

微薄的榮民退休金,加上我在家幫人看顧孩子的收入,生活還是脫離不了困頓。我向菩薩許過願,就是再窮困也要把孩子留在身邊。

孩子的生父找上門了,當年說好不再見面的口頭承諾,只是一種君子協議,而今一點約束力都沒有。孩子的生父早已脫離貧窮,家鄉的土地變成工業區,一夜之間成了暴發戶,有了錢倒是想起親生的女兒。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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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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