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焦點》
坐車逃票罰款漲四倍
未繫安全帶亦增罰款

【本報訊】大溫交通局於3月18日開始實施一項新規定,凡搭乘大眾運輸系統逃票者,罰款由先前的46元提高到173元,金額調漲了近四倍。另外, 4月18日起,違規未使用安全帶者將面臨更高的罰款。

交通局發言人哈帝表示,雖然許多人都認為逃票無傷大雅,但嚴格說起來這無異於偷竊。他估計民眾的逃票行為每年讓交通局損失六到八百萬元。他說,舊有的罰則無法有效嚇阻那些經常逃票的民眾。這項新修訂的罰則使得溫哥華成為全國各主要城市中罰款金額最高的地區,其中滿地可與卡加利的逃票罰款是150元,而多倫多則是110元。

哈帝表示,雖然罰款金額提高,而且交通局每年都發出至少五萬張以上的罰單,但這並不意味著交通局的收入會增加,因為所有的罰款收入都歸省府所有。交通局希望能與省府達成協議,取回一部份的罰款收益,就像現在地方政府與省府分享汽油稅一樣。

另一方面,省法務廳長高立民(Rich Coleman)日前宣布,根據交通法令修正案,駕駛人及車上乘客若未遵守規定綁安全帶,被取締者將面臨新的罰款額度,從現行95元調漲至120元。新規定從4月18日起生效。高立民指出,許多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人通常容易導致受重傷或喪生。據統計,卑省境內遵守規定綁安全帶的比例漸有掉落趨勢;使用安全帶的比率從1999年的90%,降至2002年的83%。統計又發現,2002年全省共有6萬1605宗與未繫安全帶有關的違規報案,到了2004年這項數字攀升至9萬600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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