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時,為了讓別人容易閱讀,或是為了加強語氣,都要加上標點符號。標點符號使用得不恰當,可能扭曲文句的意思。最經典的例子就是「行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這句話;「行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和「行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意思完全相反。 標點符號的用法是門學問,不過在一般寫作時(特別是入門寫作),著重點應是清楚表達而勿求複雜。以下就常用的標點符號做簡單介紹: ●句號(句點)。 1.放在「意思完整的句子」後面。 例一:修行是真正的財富。(單句) 例二:關於寫作,我認為用「我手寫我口」來形容,是非常的恰當。(複句) 2.每一段文章中可以有數個「完整句子」,並不是一定到最後一句話才使用句號。 例:果然經過這樣的提醒,師兄就不再感到寫作的壓力。他很快地進入狀況,一篇「真性情」的文章就這樣出爐了。 (未完待續) |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 |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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