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委會重申各道場及各單位之籌款的程序如下: 一、呈上道場或單位財務表(如收支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並詳細說明籌款方案。善款需存入公家組織帳戶,不可存入私人帳戶。經宗委會審核通過,方可進行籌款。 二、每月一次,請貴道場或單位將贊助功德主名單及其善款數額,刊登真佛報世界版或燃燈雜誌徵信。 三、宗委會根據當月的真佛報世界版或燃燈雜誌徵信,再續發下一個月的籌款准證。 四、每半年一次,請貴道場或單位將贊助功德主名單及其金額,呈報宗委會。 五、每年一次,請貴道場或單位呈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政收支表給宗委會。 六、如違背上述「二、三、四、五」條例,宗委會便停止其籌款資格,並發佈新聞告知大眾、通知中央文宣不予刊登其籌款廣告。 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 |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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