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所說經》
依根器利鈍 善導眾生
<釋蓮慈金剛上師2001年8月30日維摩詰所說經第26講開示>

(文接681期第5版)

因為目犍連是修小乘的行者,小乘行者修的就是出離跟斷。他們不像大乘能夠契入中道,也不像大乘能夠依眾生的根器來說法開示。他們只講一種法,講斷,講出離。不管什麼眾生來,都是依照他們修的四聖諦來教導。聽在維摩詰居士的耳朵當中,就不能苟同了,祂認為他們講的話偏於空,偏於斷邊,不能廣度不同根器的眾生,所以祂聽了不以為然,一定要指點出來。維摩詰的智慧確實高超,祂說法離於相,因為它沒有什麼攀緣,完全是不需要攀緣而成立的。法本身是沒有名字的,也不能用言語給它完全講出來,是言語道斷的。「離覺觀」,覺是能夠分別不同,觀也是在分別,覺觀就是有分別的,但法是完全脫離了分別相的。法性沒有形象,就像虛空一樣,等同虛空,因此沒有言語,沒有什麼可分別,也沒有什麼可攀緣。「法無戲論。畢竟空無。」法本身也不是有時或非時。說起來,它畢竟是空。

「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祂講法無我所,這個「我所」可以解釋說相,諸相,也可以說是有所得。法本身並沒有任何相,即沒有形象,也沒有言語相,它也不能讓你得到,因為它是不可得的。因為脫離了一切的識相,不是能夠用識去加以判別的,所以法本身沒有分別性。法也不能夠互相等待,也沒有過去現下跟未來,法是沒有辦法比較的。因為法不屬於因,也不屬於緣。法並不是由於「因」而有法,也不是因為「緣」而有法。法是以無性為性,所以法性無性,法性是相同的。也就是一法入一切法,一切法入於一法,法性就相同了。

法是隨於如,因為是無性的,它並不會互相防礙,就是說法與法之間是如如相應的,沒有分別。但是因為法之間沒有自性,所以也不會互相追隨。那麼法呢,住在真如的實際當中,諸邊不動,它不會住在兩邊,絕對不會偏於「空」或者是「有」的任何一個邊,所以它叫做不動,是落於中道。法不依止六塵,它不會依外界的色聲香味觸法而成立,法是沒有動搖的。因為法不住於任何一個六塵之上,故它不會去,也不會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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