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天空(329)》
「推廣師尊文集」 首先必需對外上市!(一)
•釋蓮花慧君金剛上師•

在《偕汝談心》第三冊「文宣的重要」一文中,師尊用心良苦地提到其文集出版的心路:「我出版書,不是為了金錢而寫書,而是為了弘揚佛法才寫書。」

祂也提到早期的出版社,為何「將書批發給分堂比批發給經銷商、給書局」得很大好處?

「第一,分堂一定買我的,一次就是幾十本、幾百本……錢馬上就收了……」

「假如給批發商再批發到書局,第一個,收錢要經過好幾年才能夠收回來。第二個,書不一定全部賣掉,書有時候又會退回……收錢不容易,要經過一年或者半年才會結算……」

因此,早期的出版社,是將師尊文集大量賣給本宗道場,然而,出版社既然不批發給書店,當然就不用「宣傳」師尊文集。

師尊說:「書局裡面都看不到書不能接觸到社會的大眾,變成以後師尊寫的書,統統沒有辦法給人家看到,外面的人都看不到,只有自己堂裡面的弟子看得到……但是你假如是只有賣給分堂、賣給自己的弟子,一樣的將來沒有辦法跟社會大眾接觸,一樣不能夠弘揚出去。」

因此,師尊對於「推廣文集」的想法是:「推廣文宣的意思,就是以後由一個大的經銷商來做,由它來分配給所有的書局,再分銷全省(國);那麼,在新加坡、馬來西亞,以後也想辦法這樣子做……」

「書局沒有辦法看到師尊的書,所以沒有辦法接觸社會大眾,就影響後來這五年、十年當中,真佛宗沒有辦法發展,人數始終局限這樣子這種現象。」

大家請注意重點:必需將師尊文集「分配給所有的書局(店)!」

而且,師尊以殊勝的「佛眼」遠見,告訴弟子們:如果書店再沒有師尊文集,將會影響度眾甚鉅,影響宗派組織發展!

所以,推廣文集上市書局(書店),才是真正幫助真佛宗派組織,我們應發動眾同門,多多到書店請購師尊文集,勿打擊文集上市行銷,勿盜印濫造,請尊重師尊文集的智慧財產權,這才是遵照聖尊旨意,大力推廣文集。

本文雖然大部分摘錄師尊開示,然而,這是筆者弘法多年來,所看到宗派現象,因此誠盼大家多多恭讀「文宣的重要」,依教奉行,必蒙傳承大力加持福慧,道場組織亦更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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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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