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委會通告》
公布蓮生活佛著作使用 申請授權規範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順利推動文宣弘法的菩提事業,受師尊師母委任處理智慧財產權的周慧芳律師,與宗委會核心小組會議專案討論,決議通過如下規範:

一、師尊蓮生活佛著作申請授權資格,只限於道場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道場申請師尊著作授權步驟:

1. 在真佛資訊網路上(http://www.tbsn.org/chinese2/fileslist.php?classid=3)下載「蓮生活佛著作內容使用申請表」。

2. 於電腦中,完整填寫「蓮生活佛著作內容使用申請表」的所有詢問欄位。

3. 將填好的「蓮生活佛著作內容使用申請表」,同步e-mail給宗委會(tbsn17110@gmail.com)、周慧芳律師(jenifer.chou@msa.hinet.net)。由宗委會與周慧芳律師共同審核。上述宗委會與周慧芳律師的電子郵件信箱,僅受理師尊著作授權所專用,其餘事項皆不受理。

4. 如申請資料有問題、不完整,將由宗委會與周慧芳律師回覆告知。

5. 申請通過時,由周慧芳律師核發授權書予申請道場。

敬請大家依此規範,推動相關的菩提事業。

謹此感謝所有同門與道場的熱忱護持!

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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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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