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放大鏡》
賈靜雯 孫志浩 了結財產爭議
女兒監護權 待法官判定

【本報綜合報導】藝人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離婚爭女官司,出現戲劇化轉變,日前在法庭內兩人簽下離婚協議書;賈靜雯同意將在大陸上海房產歸還孫家,孫志浩則放棄向賈靜雯要求兩千六百萬元的婚後財產。不過,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尚待法官判定。

開庭時,還發生一段插曲,因為這次孫志浩不但親自出庭,就連父母也到場「關切」,還堅持要進入法庭旁聽,但因為違反規定,被請出庭。據了解,賈靜雯和孫志浩在法庭上曾數度大聲爭吵,連站在法庭走廊上的媒體記者都可聽到,孫志浩當庭質疑賈靜雯在大陸拍戲時傳出的緋聞,還怪她未經家人同意、擅自將梧桐妹帶走等等。

孫家律師張迺良庭訊結束後表示,上海浦東的房子原本是孫志浩和賈靜雯共同產權,賈靜雯同意把浦東房子還給孫家;孫家也不再追討房子五百萬元貸款、當年送給賈靜雯的聘金、珠寶,孫家也同意撤回追討分配兩千六百萬元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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