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生法王講六祖壇經》
有我罪即生 無我罪不生
<蓮生法王2011年2月5日台灣雷藏寺新春五財神護摩大法會法語開示精要>

(文接第834期第12版)

「為甚麼沒有做這個事?為甚麼到時候沒有成?他又要把它解釋出來:『為甚麼我不做這個事?』」政治人物就是這個樣子,他要做甚麼、要做甚麼、要做甚麼、要做甚麼,到時候「為甚麼不能做這個事?我為甚麼不能做這個事?」要有很好的理由講出來,一講出來,就和那神槍手一樣,打中還是會飛的,對不對?

在這裡,解答幾個上師的問題,有一位淨空法師,他講:「我們殺生,真實的殺生,當然是犯殺生戒,打電動玩具的殺生」,打電動玩具有很多的殺生,對不對?打獵啊!打殭屍啊!師尊也打過, computer game啊!裡面都有打打殺殺,他說:「這樣是犯同樣的殺生業,而且是同等級的。」所以蓮鳴上師和蓮萊上師講:「『這是犯同等的業,都是殺生』,請師尊為我們解釋。」現在就為你們解釋,因為你們問的時候,我還沒有到天上和菩薩聯絡,菩薩和我聯絡以後,祂告訴我應該對你們怎麼回答。要知道,「殺有情的眾生,是殺生業;殺無情的眾生,不算殺業」,甚麼是無情的眾生?石頭是無情的眾生。你知道,要蓋一個房子,很大的石頭,你要將它切割,分成小石頭,一塊大石頭切成兩塊,切成無數塊,變成石頭,變成細沙,算不算殺生?不算殺生,只要是無情物,就不算是殺生。你說木頭,是無情物,將它做成椅子,就變成椅子;做成桌子,就變成桌子,這不算殺生。但是如果你的念頭有「殺」,這念頭產生出來,就因為你心中有「殺」,就變成有業;你心中沒有「殺」的念頭,知道那是無情物,就不算「殺」。(眾鼓掌)這是回答。所以,五祖弘忍傳法給六祖,「有情來下種,因地果還生。」祂不能講「無情來下種,因地果還生」,只能講「有情來下種,因地果還生」。

我們今天講《六祖禪經》,在這《六祖禪經》裡面,最重要的,這一節當中,就是這位「法達比丘」和六祖之間的對話。最重要的是六祖已經教他要「無我」,「有我」一定有業,有這個心去殺,就是殺生,就犯了殺生的業;你若沒有心,沒有那個心,業就很輕,「無心」就沒有業,叫「無記」。這念頭非常的重要,念頭就是業。你沒有這個念頭,那是算「過失」,但是不會造成業,這樣講可以嗎?(眾鼓掌)「有心」和「沒有心」,「有情」和「無情」,所以六祖在這裡講,最重要的是「無我」,「有我罪即生」,這一句話很重要,有「我」的存在,你的罪業就產生了。你的念頭就是「我念」,因為你不能夠「無念」。「無念」就是佛啊!「無念」就是真佛啊!道理是在這裡的。這就是今天六祖所講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有我罪即生」,「無我罪不生」。

所以釋迦牟尼佛在《金剛經》裡提到,「無我法為第一」,我們每一個行者,都要修行到「無我」的境界,任何一件事情,都要到「無我」的境界。有一個小孩子,去買搖鼓,他媽媽不許他買:「你買那個鼓會吵人啊!會吵啊!搖鼓叮叮咚咚,會吵人。」這小孩子很天真,說:「沒關係啊!你買給我,等你們全部睡著了,我再來搖。」這小孩子有沒有過失?在他的念頭裡面,根本沒有過失。所以我們稱為「童子觀畫」。童子啊!我們學佛像小孩子一樣,看世間的眾生,就像小孩子在看世間的眾生,每一樣都很好,每一樣都很好玩,心裡都非常的純潔,心裡都非常的純淨,完全沒有惡念,他不會去造業。小孩子如果去造業,可能是教育上的問題,小孩子的心本身都是很純潔的。

我這幾天看電視,有一個七歲的女孩子,去藥房裡面偷八仙果,因為她阿嬤咳嗽,她去偷八仙果給她的阿嬤吃。這是小孩子本身來講,純潔的心的流露,她只是為了孝順她的阿嬤,因為阿嬤咳嗽,才去藥店裡面偷八仙果給她的阿嬤。所以要給她吃,不應該是過失,但是在行為上已經犯法,偷是錯誤的,偷是不對的,但是,在內心深處,動機是善的。所以要教導這個小孩子,不能用這種孝順的方法,但是如果她不用這種孝順的方法,我們這些仁人君子,如何會去佈施她呢?所以我認為,這女孩子是情有可原,這也是教育她「不可以用偷」、「不可以用盜」,不能有偷的行為,但是她的動機和出發點,都是善的,畢竟她還是童子。  

今天說法就講到這裡,嗡嘛呢唄咪吽。

(續完)

文╱真佛報賀蘭恭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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