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慈信箱》
修習「煙供法」(二)
•釋蓮慈金剛上師•

修密法如同學開車一樣,新學開車者,有的人從頭到尾依照規矩,小心謹慎地學習,學得很好,考完試取得執照後,還是牢牢地記著這些交通規則,老老實實地開車。所以,像這類守規矩腳踏實地的人,在他們一生中,很少有交通事故發生。但是有些人熟練了之後,就不再遵守規則,結果往往製造很多交通事故。

相同的道理,修「煙供法」也是一樣,行者剛開始修的時候,是祈求冤親債主離開,但是慢慢地得到「煙供法」法益的好處之後,譬如人緣變好,福分增多,甚至很多願望心想事成,一一圓滿達成,這對於一般修行人而言,是很迷人的回報,沒有人能抗拒的。所以,有些修法者修到中途,不知不覺就改變了主意,不是讓冤親債主離開,而是繼續供養冤親債主,讓冤親債主幫行者辦事,完成自己的願望。這就變成了俗話講的「養小鬼」,這樣的行者,越修欲望越大,到最後就變成巫師與巫婆。

有些修「煙供法」者,原來並不懂得「送」冤親債主。在他修了煙供法後,在我幫你你幫我相互利用的關係下,冤親債主反而是不會離開的。如果行者的冤親債主是動物靈,行者就變成是驅使動物靈的巫師;如果冤親債主是小鬼,行者將來的境界就是鬼眾。

所以,行者在修「煙供法」時,一定要很小心地守著規則,一心一意祈求把冤親債主送走,一定要堅持原則,絕不可以因為有任何的回報好處而放棄初衷。同時,要時時省察自己的言行,與以往有沒有不同,如果行者的行為改變偏差太多的話,就要停下來反省,調正自己的方向後,再重新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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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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