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緬甸日前批准東南亞國協(ASEAN)憲章,成為第七個批准東協憲章的國家。 根據這部憲章,東協將成立人權機構,但並沒有制裁違反人權的會員國的權力。緬甸軍事執政團因長期軟禁民主領袖翁山蘇姬,並以武力鎮壓僧侶和平示威,人權紀錄為人詬病,是否願意遵守,引起外界懷疑。東協秘書長、泰國前外交部長蘇林21日下午在緬甸批准東協憲章儀式上指出,現在還剩下三個國家:菲律賓、泰國及印尼,尚未批准東協憲章。憲章將在東協全體會員國批准後第30天頒布施行。 東協憲章旨在透過更健全的法律架構與共同的金融、貿易、環保法規促進東協10個會員國的發展,以提升東協的國際談判地位,東協各國同時矢言「強化民主、良能治理及法治,促進並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 |
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 |
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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