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新聞》
省府新例 刀槍傷患求診 醫護須報警

【本報訊】為可更有效破案,加拿大卑詩省府擬引入新例,醫院和診所等醫護所凡有遇襲槍傷或刺傷者求診,便必須報警。

卑詩律政廳長麥德莊(Michael de Jong)日前公布引入《槍傷和刺傷披露法》(Gunshot and Stab Wound Disclosure Act),他指出,強制報警的法例,可使整個緊急醫護系統,能一致匯報涉用槍械或刀的暴力案件。

卑詩警察局長協會(BC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主席佩克魯(Clayton Pecknold)表示,當醫護所向警方報告槍傷和刀傷,警方便可更快地在案件發生頭數小時內作出拘捕行動和保護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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