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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辦報未滿一年,碰到了一個事件,讓我這半路出家的記者,第一次,為自己所作的報導,感到驕傲。 那是,新加坡蓮花尤欣的事件。 蓮花尤欣,在一生當中,犯下了一件大錯。 也就是那麼一錯,他在八八年入了獄。 九二年四月三日,上絞刑台,受刑而死。 遺體火化後,得二十多顆舍利子和許多舍利花。 在他臨刑前,我剛巧知道了這件事。火速擬了一封信給他的妹妹蓮花金玉,請她無論如何,一定要說服他哥哥,把自身和獄中的遭遇寫出來,公諸於世。 沒想到,這位放下屠刀的青年,真的在獄中,就著昏黯的燈光,給我寫了密密麻麻,長達數十頁的自白書。 信到的時候,人已服了刑,信,成了遺書。 看到那粗糙的信紙,簡樸而不帶任何修飾的遺書,字?行間,句句真言,真性流露。 我的淚,潸潸的流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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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禮敬傳承。敬師,重法,實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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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盡形壽奉法持戒。願盡形壽眾善奉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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